7月5日,洪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宋良勇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依法治市工作五项制度主要精神,听取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审议了相关文件。
会议认为,弘扬法治精神,成为内心的尊崇信仰。认同和拥护法律、尊崇法律、信仰法律,是法治的力量之源,领导干部要弘扬法治精神,崇尚法治、相信法律、敬畏法纪,树立法律的权威。
会议指出,培养法治思维,成为谋划的逻辑起点。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做任何事情,都要先找法,法律框架内谋划思考决策,有效防控决策风险。
会议指出,运用法治方式,成为行事的规范准绳。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夯实依法治县基础,让法治贯穿于工作每个方面、每个环节,让洪雅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快速运行。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县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肖琴 欧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