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执行局组建“四组二中心”,实行“繁简分流、分段执行”工作机制,“四组”为执行实施团队,即负责办理标的为6万元以下小额案件的快速执行组和分段办理繁案的外勤组、综合组、财产处置组,由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在员额法官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二中心”为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由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组成;执行事务中心承担对外职能,负责执行收、立案及信访接待工作;执行指挥中心承担中枢职能,负责执行指挥平台运转及案件流程管控。叙永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能配置,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中控台”“中枢站”“服务窗”功能,确保执行工作指挥有力、运转有序、处置高效。
建强指挥管理“中控台”,力促规范化执行。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实施意见》,院长亲任指挥长,执行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员额法官任绩效管理员,2名司法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协助开展指挥调度工作,实现执行指挥中心“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实运转”。专人负责质效监控,每周分析、通报执行质效情况,每半月召开执行工作例会,日常开展超期提示、催办、督办,实现执行管理“看得见、抓得准、管得住”。要求执行局全体干警使用“智慧执行”APP对案件调查、取证、外出执行等活动全面留痕, 2021年以来,全院执行干警登录“智慧执行”APP上线3035人次,充分利用“智慧执行”APP畅通当事人与承办法官之间的沟通交流。执行指挥中心定期统计、通报留痕情况,提升干警规范执行意识。
建强分流提速“中枢站”,力促高效化执行。实行“繁简分流、分段执行”工作机制,所有执行案件由执行指挥中心绩效管理员根据标的额及网络财产查控结果进行繁简分流。快速执行组统一办理标的额6万元以下或经网络财产查控后判断无需评估拍卖即可清偿债务的简案,充分运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力争一次兑现完毕。综合组、外勤组、财产处置组对繁案进行分段办理,明确各阶段时限,每案建立《执行分段表》,随案件材料流转,准确记录阶段用时,结案时由执行指挥中心汇总统计,纳入目标考核,各阶段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由执行指挥中心集约高效办理格式文书制作、网络查控、案款管理等辅助事务。在“四组二中心”的相互协作下,有效畅通群众办事通道,高效回应群众裁判兑现需求,截止5月,共高效办结执行案件1108件,执行兑现2800万余元。
建强公开便民“服务窗”,力促阳光化执行。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执行事务中心,含执行立案窗口和涉执信访接待窗口,专人负责涉执信访接待,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办理回复,设置院长、局长接访日。执行事务中心畅通当事人与法官间的沟通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执行服务。敢于啃“硬骨头”、拔“铁钉子”,强化各类执行强制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48人,限制高消费422人,拘传64人,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兑现670万余元。叙永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内抓规范化建设,外强执行惩戒力度,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有力促进执行案款兑现,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
(叙永法院 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