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县域内煤矿企业关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筠连县人民法院因案施策,加强执行联动,建立三个台账,实行清单推进,妥善执结一系列涉煤矿企业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民生案件台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县域内关闭煤矿企业,将工资给付、工伤赔偿、青苗补偿、山地灾害赔偿等民生案件纳入优先处理范围,以每家关闭煤矿企业为单位,逐一细化案件台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与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动态了解中央、省、市、县四级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拨付情况,对拨付到位资金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向申请执行人足额发放。近四年来,执行完毕关闭煤矿企业民生案件28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500余万元。
二是建立普通债权案件台账,开展综合化解工作。建立关闭煤矿普通债权案件台账,对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实际用途进行实时跟踪监管,跟进关闭煤矿企业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产能指标交易情况,督促关闭煤矿企业积极支付普通债权案款,不能全额支付的,依法按比例清偿。近四年来,执行完毕关闭煤矿企业普通债权案件8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950余万元。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启动“执转破”程序,进行破产清算,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截止目前,已报送“执转破”煤矿企业3家,有效化解普通债权案件30余件。
三是建立生产煤矿企业台账,注重执行和解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尚在生产的煤矿企业建立台账,根据生产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并督促煤矿企业在正常生产期间按承诺分期履行债务。对可能存在逃避执行的煤矿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督促煤矿企业主动履行债务。截止目前,促成生产煤矿企业达成分期履行案件70余件,实现强制执行手段与善意文明执行深度融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刘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