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泸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暨示范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委书记肖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曹阳主持。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磊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总结了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嘉明镇、县法院就示范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交流发言。
肖刚指出,要保持政治清醒,增强工作敏锐性。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肖刚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要完善评价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推进示范试点工作部署转化成落实责任的具体行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从根本上、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及时发现并消除和解决法治风险或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肖刚强调,要抓紧抓细工作,增强工作实效性。要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持续加强法治宣传;要对示范试点工作任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落实,全面对标自查,全力攻坚补短,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注重成果总结和提炼,努力完成“三个实现、三个一批”的示范试点工作目标,为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泸县作出应有贡献。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相关县级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重点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马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