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召开《家事审判白皮书(2017-2020)》新闻通气会,通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发布10起家事审判典型案例。人民法治、成都商报、宜宾晚报、新三江周刊、翠屏全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家事审判改革联席单位,翠屏区各镇、街道妇联负责人参加新闻通气会。
该院组织编写《家事审判白皮书(2017-2020)》,旨在通过总结分析2017年至2020年家事审判的特点与不足,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维护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和谐稳定,并借此传递家事裁判规则与理念。该白皮书主要包含家事纠纷案件审理基本概况、家事纠纷预防化解的举措和创新、建立和谐家事关系十条建议、家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等内容。
“翠屏区法院以‘亲、和、睦、诚’为要旨,融合‘仁义礼智信’五常和‘李庄张氏家训’,采取成立专业审判组织、创新审判机制、完善多元解纷格局、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四项举措,多方联动、推陈出新,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取得良好效果。”该院新闻发言人说到。
2019年9月,该院与区妇联联合发文,建立家事特邀调解员制度。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和李庄法庭设立家事温馨调解室,从教师、妇联工作人员、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理咨询师等领域择优聘请了24名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开展预约调解、上门调解、网上调解以及心理干预和婚姻辅导,实现诉调无缝对接,逐渐形成了多平台协作的家事纠纷解决处理机制。返聘退休员额法官涂开英成立“涂妈调解工作室”,打造家事纠纷调解品牌。涂妈调解室外经常排起长队,家事纠纷当事人纷纷前来咨询和预约调解,成为该院诉非衔接中心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涂妈工作室”成立以来,已调解、撤诉家事纠纷500余件。
在家事审判中,该院十分重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家事纠纷巡回审理和全程调解,完善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和当事人心理疏导、回访帮扶制度,在全市率先发出防止家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7年3月,翠屏区法院受理原告甘某某(系残疾人)诉被告左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宣判。在宣判当日下午,被告左某某前往原告甘某某的住处,上门敲打房门、企图强行进屋,并前往甘某某位于高县文江镇的经营门市进行辱骂。甘某某随即向高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报警,高县公安局文江镇城关派出所出警处理。随后,甘某某向翠屏区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立案后的72小时内,该院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作出了该院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裁定书,并向当事人所在的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进行了送达。2019年11月,该院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020年8月20日,原告曹某与被告黄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涉及子女抚养和大量财产债务的分割,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该案诉至法院后,翠屏区法院将此纠纷委托给家事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家事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释法明理、调解矛盾,但是因双方感情破裂,未能调解成功。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历3个多小时的背对背调解,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即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该院在家事审判改革实施后的一项便民创新。回应当事人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和生效证明等文书不易于保管、不利用保护个人隐私等意见和建议,促进离婚案件裁判文书的规范统一,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家事审判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出具<离婚证明书>案》被四川省高院评为2019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该院还特别注重法治宣传教育,选择继承、赡养及虐待、遗弃老年人的典型案件深入社区、村组和当事人家中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调解、宣判,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普及《民法典》《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17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理家事纠纷案件55件,邀请10000余名镇村干部、代表委员、村居民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该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以来,2017年至2020年共审理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各类家事纠纷案件3543件,调解撤诉率从47.86%上升到67.14%,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效果。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钟倩青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