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阻击疫情•泸州司法行政在行动】泸州市司法局成立5类法治专业小组服务全市疫情防控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泸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04 18:57:29

  为深入宣讲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及时调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访、涉诉案件,有效防范疫情防控风险,泸州市司法局决定成立5类法治专业小组,并要求各区县司法局同步成立,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580813998(1)_副本.png

  成立合法性审查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发布的公告等开展合法性审查;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成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导小组。主要职责:加强对市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个案指导,把好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等重要环节。

  成立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办理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对市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中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个案指导。

  成立重大纠纷调处指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对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有关劳资、征用、租赁、医患等重大矛盾和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成立法律服务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调配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中重大案件、重大纠纷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泸州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赵博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