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带领房屋买受人前往本市东区竹园巷验收涉案房屋的腾退并顺利完成房屋交付工作。
案件被执行人宁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我院依法拍卖了其名下位于东区竹园巷的住房。拍卖成功后,经我院通知,宁某及其家人拒不搬离该房屋,且情绪激动,对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行为表示极为不满。经多次告知后,宁某仍不主动交付房屋,我院随即在房屋外张贴《涉嫌拒执犯罪告知书》,告知书发出后,被执行人宁某及本案另一被执行人田某(两人系夫妻关系)主动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并承诺一定在法院规定时间内完成腾退工作。
从我院发出《涉嫌拒执犯罪告知书》到被执行人主动完成腾退工作,仅用了三天时间,现已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这是我院首次采用《涉嫌拒执犯罪告知书》形式促成执行完毕,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也对老赖起到震慑作用,同时避免法院强制腾退给群众带来不便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