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委依法治县办立足“策划员、调度员、督导员、考评员、施工员”五员定位,抓重点、补短板、强整改、促提升,着力当好法治建设引领者、实践者、推动者。
重点推进“三个聚焦”。聚焦“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纳入《仁寿县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聚焦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查涉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3件,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社)3个,示范镇1个。跟踪督办村(居)法律顾问聘用100余人次,实现“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指导法律顾问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深度发展;聚焦民法典贯彻实施,构建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和政府部门、村(社)、学校、律师事务所、企业“一核多元”普法格局,以推动领导干部更好把握和运用民法典为主功点,以提高群众获得感为突破口,推动牵头部门统揽抓总、责任部门分头实施、学校大力开展、村(社)两委协同配合、律师组团巡回讲座,先后开展民法典文艺演出2场、“七进”专题讲座80余场次。
做强补齐“三个环节”。抓好机制保障,制定《中共仁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全面细化仁寿县法治建设指数,明确督察考评观测点和观测分值,压紧压实工作任务;抓牢责任落实,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书面督察2次,形成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表。抓强薄弱环节,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到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落实不好等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通知》,实行整改情况季报告4次。
督办督导“三个加强”。加强依法治县信息总结提炼,全年推送信息简报31期,月报11期、法治建设工作特色亮点和创新突破信息16条,推送的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被刊发推广。加强党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规范出庭应诉行为,对涉案单位发出督办函17份,实行半年通报一次,将通报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加强司法建议及信访件办理回复,跟踪督办司法建议落地落实6件,督办信访转办案4件,及时办理回复率100%。
(蔡崇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