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践行者和守护者,律师首先应该要对法律法规有着敬畏之心,怀揣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用自身的言行来影响周围的每一个人信仰法治,在执业过程中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应成为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何谓“红线”?红线是指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相关规定,作为执业律师绝对不能碰,而且还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能有打擦边球的意识和想法。
何谓“底线”?底线是指在执业活动和自身作为执业律师在各种社会活动中要遵循的基本执业道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要弘扬积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做维护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维护法治权威的模范和榜样,用实际言行来感染和带动周围的人一起践行良好的社会风范和文化。
红线和底线是律师执业和社会交往的两条轨道,所有律师应该在这两条线划定的轨道内参与各项工作和生活,不应有任何的越线言行,更不能有任何的打“擦边球”的言行,须知擦边球就可能和这两条轨道相碰撞,就会撞出火花,就容易越线、越轨,那带来的可能就是违法乱纪的行为。
目前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首先考虑的不是律师的专业度、敬业精神,而是首先关心有没有关系、有没有渠道?而我们有些同仁往往也总是热衷于明示或者默示自己有关系、有背景、有渠道,笔者认为现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说有关系、有背景其实就是一种忽悠的说法,也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任。每一个案子本身的事实才是案件输赢的关键,每一次法律服务是否遵循“不碰红线、不触底线”的原则才是做好服务的关键,律师重要的是要在每一个案件中竭尽所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做任何有违法律法规的谋划者和帮助者。
我们一个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二审时聘请了另外一家律所的律师作为代理人,让我们协助二审,明确告知二审律师说有关系、有背景,其负责关系沟通协调,我们负责技术及庭审,结果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把所有责任全部归结于说是因为一审的原因,但是二审律师还是靠所谓的关系获得一笔前期律师费用,而当事人对律师的认知、对法官的感知却产生了极为不好的认识,笔者认为这是典型的没有底线思维的做法。
我们之前有法律顾问单位坦言说请法律顾问的目的就是要帮助他们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和漏洞,我们义正辞严的告知该单位,请法律顾问不是教你去打擦边球、去钻空子和找法律的漏洞,而是要告诉你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违反原则规定的事情绝对不能做,就是要有底线、红线思维。几番沟通之后服务对象仍然不愿意改变其观点和看法,我们毅然决然的解除了法律顾问的合同,并同时发出法律意见书,希望其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不碰红线、不触底线!
所有的律师同仁都坚持“不碰红线、不触底线”的原则,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律师的社会地位将会进一步提高,律师这一庄严的职业才会更加受到尊重和尊敬!(官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