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内江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内江市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
《方案》指出,内江将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发展模式,分3个阶段完善内江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第一阶段:2020年,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第二阶段:2023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点面齐进,逐步形成多元化、规范化、多样化、便捷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第三阶段: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领先、机构设施完备、示范作用明显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以带动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面发展,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家庭是婴幼儿照顾的主要阵地,要全面落实产、护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岗位,并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
依托相关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规范指导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网络、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积极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监测、安全防护指导和预防接种服务。强化家庭照护支持,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向农村延伸。
社会机构是婴幼儿照顾的重要力量。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育机构或增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支持有条件的新建幼儿园统筹考虑托育服务需求,积极探索幼儿园、托育机构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发展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鼓励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采取单办或联办的形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引导多方力量在社区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就近满足群众需求;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服务提升,基础先行。根据《方案》,要根据人口空间聚集态势,在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
鼓励基层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回收或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等,改建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按要求设置母婴室(哺乳室),支持用人单位设置母婴室(哺乳室)。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在产业聚集区域、就业人群密集区域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