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党建工作常态化、党建制度规范化、党建作用实质化“三化”措施,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确保人民法院政治属性。
党建工作常态化。院党组加强对法院党建工作的领导,要求党总支、支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学习教育、培训、支部活动等列入党建活动范围;自2018年起实行党建年底述职制度,党总支、支部开展年度述职,党员对下一步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全体党员每日坚持《学习强国》自主学习,加强党性修养。
党建制度规范化。优化党组织,设立1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坚持用制度抓党建管党建,先后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等20余项规章制度,坚持党支部基本单元、“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党员责任清单,使法院党建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党建作用实质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努力发挥党建在推动社会治理,服务脱贫攻坚、司法为民、开展巡回审理中的实质性作用。2019年16名党员干警驻村参与脱贫攻坚,2020年30名党员参加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党员法官发挥率带作用采取电话调解、单独上门做工作、探索“云上”调解等方式努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
(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