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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开展三四轮车非法载客运营专项整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眉山市仁寿县 作者:汤华 发布时间:2019-12-09 17:20:43

  电(机)动三、四轮车非法载客运营严重扰乱了道路运输秩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仁寿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集中开展三、四轮车非法载客运营整治行动。

  据悉,对电(机)动三轮车或四轮车非法载客运营违法由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机)动三轮车或四轮车上道路非法载客运营行驶的,交通运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该报废的强制报废,给予驾驶人顶格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机)动三轮车或四轮车上道路非法载客运营行驶的,交通运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顶格罚款记12分。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机)动三轮车或者四轮车上道路非法载客运营行驶的,交通运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该报废的强制报废,给予驾驶人顶格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据介绍,驾驶电(机)动三轮车或四轮车上道路非法载客运营行驶的,交通运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占用人行道或者商场、广场、车站、医院、学校及其周边道路非法聚集停放的电(机)动三轮车或者四轮车,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驱离、扣留并顶格处罚。阻碍公安交警或交通运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强行冲闯执法卡点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顶格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汤华)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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