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马边县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发工作无关的的朋友圈动态,通什工作时间有其他公职人员共7人点赞、评论,涉事人员均被纪律处分。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网友热议,在很多人看来,上班时间发朋友圈无可厚非,被纪律处分甚是“小题大做”、“借题发挥”。
其实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应当全面分析看待这一事件,不能片面的、主观的“一刀切”。一方面作为公职人员对待工作应当严谨、认真,相关人员的所作所为不合时宜,领着工资就应该为人民办事,“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深刻认识群众的感受,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另一方面,作为执纪者,监督检查到这样的行为难到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诫勉处分是一个警示提醒,作为公职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更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做到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因为你代表的是行使国家公权力,更不要去触碰纪律的底线。很多日常看起来不起眼的,甚至觉得无所谓的细节,逐步养成“不严、不实”的坏风气,甚至助长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再比如,上下班考勤的问题,也往往被较多的人认为可有可无,认为我早一点,迟一点无所谓,我不就是迟到了一分钟吗?开会的时候我不就是手机忘了关闭铃声吗?如果没有纪律底线管束,有可能有人在岗位上看不到人、会场一片混乱。
我们不要一味觉得纪检部门要求苛刻,更多想想在履职期间八小时都有效的用上了吗?不要让群众觉得我们在浑天度日,给人不好印象。(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