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以“332信访工作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坚持“三个规范”,优化信访程序。一是规范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信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修订完善《信访工作流程》等系列制度,切实抓好受理、转送交办、办理、督查督办等环节,确保信访事项按期办结。二是规范内容。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清单,推动信访事项高效、有序办理。三是规范秩序。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
抓好“三个全面”,打造法治信访。一是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每月固定有法律援助律师到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法律服务室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向来访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法律服务室共受理法律咨询事项32件次。二是全面推进诉访分离。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处理的事项坚决不受理,杜绝 “人治”代替“法治”,杜绝“法内问题法外解决”。今年以来,引导群众向政法部门递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1件。所有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严格按程序上报审核。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实施、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做到应评尽评。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邀请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行政工作中,促进政府决策法治化。大力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三色”预警,从源头减少信访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努力将信访苗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突出“二个重点”,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注重法治宣传。充分利用“群众工作周”活动、《信访条例》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二是注重法治教育。工作中加强对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人员的法治教育,引导其依法、理性上访。围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强化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法治理念,营造崇德尚法、德法同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林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