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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以“321”工作法深化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改革

来源:都江堰市司法局 作者:涂博 发布时间:2020-07-01 17:59:47

近日,都江堰市2019—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召开,完成履职评议试点任务,标志着都江堰市以“321”工作法推进普法制度改革走向深入。现将都江堰市“谁执法谁普法”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制度优先,三项制度实现“责任闭合”

在推进该项改革任务中,坚持制度先行,先后出台了改革制度、评议制度和职责制度,实现了改革责任的闭合。

改革制度画好“路线图”。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改革纳入市委深改重点项目,都江堰市委深改会审议后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方案,明确改革方向和措施。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全力推动普法责任清单、事前事后双备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目录等全面建立。

评议制度搭好“检测网”。市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谁执法谁普法”落实监督机制问题,出台《都江堰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述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都法委办发〔2019〕7号),明确通过三方测评、单位互评、法治观察员监督评、报告单位自评等形式落实履职监督,将改革引向深入。

职责制度明确“指挥棒”。在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中,明确“开展社区法治宣传”为镇(街道)的“三定职责”,落实了谁服务谁普法职责;在产业功能区改革中,明确将属地镇(街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产业功能区建设职责任务清单。

狠抓工作落实,两大方面推动“全民普法”

部门、镇(街道)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和“系统内外齐抓”工作模式,强化协作,落实“1+N”普法。

系统内普法全员覆盖。改革以来,四大班子会前学法33次;单位党组(党委)会前学法1226次;实现8300余名公职人员每年通过“法治都江堰”微信公众号开展学法用法在线考试全覆盖,并建立了公职人员法治档案;组织近300名公职人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共6次,其余人员在线旁听。各单位先后以专家讲课、业务能手分享、集中案件研判、明确目录自学等方式强化系统内干部职工学法100%覆盖。

社会面普法配合有序。建立起都江堰市“以案说法”大数据库(收录部门典型案例100个),市级执法、司法部门构建起本系统典型案例库,面向全社会定期发布。各单位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执法司法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同时切实抓好“3·8”“4·15”“6·26”“12·4”等各重要时间节点牵头任务,协调各部门,累计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1690余场次,社会面普法深受群众好评。

普法形式全时空覆盖。在落实“1+N”普法中,都江堰市采取线上“一主题+多题材”方式,发挥“法治都江堰”主阵地作用,各行业普法新媒体矩阵齐行动,互转互发加强“云普法”;搭建线下“主会场+分会场”点位,牵头单位因地制宜设置活动主会场,其余部门、各镇(街道)依托法治文化阵地设置分会场,串联宣传响应链,增强宣传响亮度。

强化履职监督,一次评议提升“普法能级”

都江堰市组织开展了2019—2020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将改革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细化评议方案。印发了年度评议方案和《评议标准》,选取都江堰市卫健局等5个具有执法权、与民生和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单位为评议对象;确定开展三方测评和召开现场评议会为评议方式,并按比例折算后向全市公布。

开展三方测评。安排第三方机构对接受评议的5个单位履职情况向受众(系统内干部职工、社会面对象)开展问卷调查,从履职情况、满意度、工作建议等方面予以测评,结果按40%比例计入最后总分。

组织现场评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召开述职评议会,邀请了“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法治观察员参与现场评议。被评议单位分管负责人图文并茂作专题汇报,并现场接受了与会人员的提问。与会人员按照《评议标准》给予现场打分,按照60%比例计入最后总分。

都江堰市通过系列举措,全面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改革。改革启动以来,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普法队伍更加专业,协同格局更加稳固,行业领域全面覆盖,方式载体全面融合。下一步,都江堰市将持续深化工作格局,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向依法治理责任制落实。(涂博)

责任编辑:李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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