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四种途径” 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来源:洪雅县司法局 作者:汪大祥 发布时间:2020-06-17 15:10:51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治化,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四种途径”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合同体检途径开展宣传。对全县56个在建项目工地2280余份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体检,利用体检时机进行宣传,有效提升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

通过律师坐班途径开展宣传。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专职援助律师坐班,为来访(电)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解答280余人次,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通过讨薪行动途径开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拖欠农民工讨薪案件15件涉及金额90余万元,并结合办案实践开展宣传,让农民工明白如何通过法律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问题。

通过现场招聘途径开展宣传。组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援助律师参加县农民工招聘工作现场会,散发宣传资料950余份,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养。(汪大祥)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