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家住屏山县某乡镇的蒋先生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其是当地五保户,因身患痛风需长期在镇卫生院买药医治。但镇卫生院要求其支付现金,因其长期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现金。希望由部门直接支付医药费到镇卫生院,帮助其度过难关。
接到12345热线反映后,屏山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经办人员与该镇卫生院、镇民政办联系。本着高效便民原则,结合《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屏山县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试行)>及<屏山县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屏府办发〔2015〕59号)文件精神,屏山县医保局与该镇卫生院协定:由镇卫生院建立“五保户”就医台账,经“五保户”患者签字(按手印)确认后,相关门诊治疗费用可暂由镇卫生院先行垫资,年末与镇民政办清算后统一上报屏山县医保局进行报销。
近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访了解到,该项便民服务已落实到位。蒋先生说:“屏山县12345办事效率高、态度好,解决了燃眉之急,我非常满意!”。
下一步,屏山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当好群众贴心人。(曾兴洁 石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