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眉山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各环节及时发力,多措并举为坚决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把准工作总方向
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精神,充分发挥依法治市法治保障作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各环节同时发力,加强统筹协调,把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总方向。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完善制度体系,提供法治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法治支撑。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详细界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内出台的首个市级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及时发布相关防控措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及解释,营造依法防控氛围。
加强执法力度,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全市执法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执法力度,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成立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法律支持保障小组,收集整理和指导解决各类执法问题,为全市执法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林业、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查处涉疫情案件100余件,共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等4000余家次,有力打击了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为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抗击疫情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强化司法保障,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惩处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行为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市检察院重点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生鲜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弃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大型超市防控措施等领域的公益保护情况及安全风险,注意发现其中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诉前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及时处置,依法妥善处理与疫情可能存在关联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月11日,全省首例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已获宣判,仁寿县公检法三机关对本案办理开通快速通道,确保快侦快诉快审,是贯彻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第一案。
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点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网络行动。整合资源,围绕新冠肺炎防控可能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医疗纠纷、交通运管、劳动保障、网络信息管理事项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针对不同群体需求,编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之法律知识48问答》《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法律责任解答》《法眼看疫》《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南》,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解读,结合疫情期间发生的恶意造谣、执意聚集、哄抬物价、拒绝配合治疗等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有力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性。编发依法防控疫情短信,覆盖人群达233.3万人。(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