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在乐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师生和家长以及教育局、工青妇主要领导等人员的见证下,犍为检察与司法局共同为学府社区矫正检察室揭牌。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室由第一检察部与第三检察部共同,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未成人社区矫正工作须遵循社区矫正的基本原则,还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区别执行原则,不公开进行原则,权益保护原则和个性化原则。
未成人社区矫正检察室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大队搭建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通过该平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室联合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不定期对犍为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巡回检查,调取、核查司法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文书、执行文书、档案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提出纠正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在乐山市成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室,延伸了检察监督职能,将进一步规范犍为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教育矫正成效,加大教育、感化、挽救的力度。在今后工作中,将通过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换平台等方式对全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巡回检察,确保每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能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