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正值工资结算高峰,落实和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当前人民法院最重要、最紧迫的民生大事。“感谢蒋法官,这笔钱等了十年今天终于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了!”原告老杨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道。“老杨,以后在外务工,请务必要注意与接受劳务一方签订书面合同,维护自身权益,马上要过年了,祝你开开心心过个新年!”
原告在广东长期从事劳务工作。2014年,原被告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原告按约为被告提供劳务,按照当时的务工习惯未签订书面合同,亦未进行劳务工资结算,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劳务报酬,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劳务费用9.2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认真查阅卷宗后发现,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事实清楚,但具体金额不明晰,且本案欠薪已过10年,双方当事人现都在外地工作,对于案涉劳务结算的金额争议较大。
为了能够顺利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先后给双方当事人拨打了多次电话,将原告提供的每一笔账务不厌其烦地向被告核对,将情理法融入沟通之中,在承办法官的协调沟通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在一年内分期给付原告8万元劳务工资,并承诺在农历新年前给付2万元。
“公平正义是基础,释法说理是关键,人文关怀是更高要求。”屏山法院牵牛花品牌始终致力于牵手言和,定分止争,让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解开“法结”、消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