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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法“枫”景 | 情暖冬日 司法为民“零距离”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庆 发布时间:2024-12-30 10:55:57

近日,纳溪区法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上门调解+督促履行,“一站式”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情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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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媳妇起诉我离婚。但是家里尚有一个智力一级残疾的女儿,我实在走不开啊!”电话那头,被告罗某某焦急地诉说着自己的无奈。

罗某某一家正面临着重重困境:女儿生来就遭受着肢体、智力多重一级残疾的不幸,生活无法自理。王某某凭借缝纫手艺在城里经营一家缝纫店,靠着几台大型机器加工羽绒被服维持生计,同时悉心照料女儿;罗某某则凭借泥工技术外出装修补贴家用,一家人生活过得谈不上富裕倒也平静。然而去年,罗某某被诊断出脑梗阻,基本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的重担全落在了王某某一人肩上。长期的压力让夫妻间产生了裂痕,家庭矛盾不断升级,一气之下,罗某某将女儿和店里的设备全部拉回了乡下老家,妻子王某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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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接到法院通知的罗某某满心抵触,觉得委屈又愤怒。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后,他表示自己既要照顾残疾的女儿,又即将面临住院治疗,分身乏术,实在无法到庭应诉,但他同意离婚,只是对女儿的抚养问题深感担忧。

挂断电话后,承办法官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简单的传票传唤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只会让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于是,法官当即决定驱车前往罗某某家中,开启这场“特殊的调解之旅”。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法官终于来到了罗某某的家中。通过面对面沟通,法官耐心地倾听着罗某某的诉求与苦衷,同时也现场联系王某某,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平衡点。最终,双方就残疾女儿的抚养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分配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为了确保调解协议能够真正落地生效,法官与原、被告双方约定,在调解书送达之日,原告王某某到被告住所地接走女儿并妥善安置,同时将相应的机器设备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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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调解书的那天,法官再次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罗某某家中,现场督促双方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看着双方按照约定有条不紊地进行交接,法官的心终于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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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此次温情调解,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基层法院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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