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屏山法院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钟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原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因借款偿还问题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5000元,但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了解到双方矛盾焦点不仅在于涉案金额,还有过往合作中的误解与积怨。秉持公正且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在法官主持的调解现场,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当场通过转账支付三万元,申请人放弃剩余部分,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彰显了屏山法院法官在化解矛盾时的专业与执着,不仅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双方关系,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正能量,赢得了当事人赞誉,也为法院执行工作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