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市202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暨 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在彭山区举行

来源:眉山市彭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 作者:文/ 李智林 刘统华 图/柴树清 王扬 发布时间:2024-10-10 22:51:19

L1004226_副本.jpg

10月10日是第33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主题是“共建共治共享,同心健心安心”为进一步推进眉山市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全民心理健康意识,10月9日,眉山市202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暨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在彭山区举行。眉山市、区两级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政法委、卫生健康局及全市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精神专科医院共计70余人参加活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李树明,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眉山市疾控局局长冷军,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钟阳参加活动并讲话。

DSC_3404.JPG

会人员参观了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并慰问一线医务人员。还参观了彭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彭山区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三三三”模式,即筑牢三级网络,实现服务全覆盖;建好三支队伍,提高精细化水平;突出三项功能,发挥最大效能;彭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探索推出133557工作举措,扎实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L1004189.JPG

据了解,近年来,彭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推进平安彭山建设工作彭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锐意创新,大胆探索,成立政法、宣传、卫健等10个部门为主的彭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全区实际,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设立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引入拥有涉及各行各业的热心心理专家80余名的四川省十佳志愿服务组织“眉山市彭山区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入驻,扎实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三三三”模式探索推出133557工作举措,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工作站、室等社会心理服务平台111个,密切开展心理障碍者筛查,全天候提供心理障碍疏导咨询与服务,实现服务全区全域覆盖。

L1004202.JPG

累计开展心理服务宣传200余次,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惠及群众15万余人次;开展团体辅导300余期,累积服务1万余人;长期开设2个500人的心理微课堂群,开展公益微课讲座350余期,受众15万余人/次;编写新冠肺炎心理自助手册5000余册,编写眉山市心理健康知识手册5000余册,居民提供了情绪调节、压力缓解、身体放松的简便方法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心理服务1000余人次。其中,心理危机干预20次,成功挽救20名轻生者的生命,凸显了社会心理服务的重要作用。

DSC_3479.JPG

据悉,彭山区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开展以来,心理障碍引发的矛盾纠纷连续4年明显下降,自杀自残类案(事)件发生率下降65%以上,自杀率仅为0.8人/10万,没有发生一起因心理问题引发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此次交流会来自全市各地的参观人员纷纷赞誉彭山社会心理服务模式令人耳目一新。得到了眉山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及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领导的高度肯定。四川省内外考察代表团30批次500多人前来考察学习。30余家报刊杂志、网站、电视台分别予以报道。

DSC_3620.JPG

会上,眉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全市2024年前三季度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总结,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丹棱县卫生健康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并组织学习了《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

IMG20241009112812.jpg

会议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树明对全市及各区县精神卫生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市、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排查筛查工作,加强动态掌握;加强能力建设以及健康教育,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树明在会上表示,彭山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值得借鉴、可以“复制”、值得推广。

本次活动,由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眉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眉山市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承办。(文/ 李智林 刘统华  图/柴树清 王扬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