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案款好久打给我哦?”“对不起,我们查询发现你在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尚未履行完毕,待查明后再行发放,请耐心等待。”
“你怎么知道我在西安有案件?你是四川的法官,怎么管起西安的案件来了哦?”“执行是全国一盘棋,你的胜诉权益要保障,别人的胜诉权益同样也要保障。”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过程中通过全国执行系统关联查询发现应领执行案款的汪某某在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有尚未执行完毕案件,暂缓发放案款,有效保障了他案债权人合法权益。
鉴于执行案款数量多、金额大、收支频繁,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案款管理下发《关于规范全国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在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执行款项都要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行新收和发放,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进行监管。虽然“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实现了案款“数字化”,能够确保案款阳光透明,不会出现误领误发等情况,直接汇款、到账,省心。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本案作为申请人而在他案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在案款发放中如何确保他案申请人胜诉权益兑现一直处于监管盲区,而且部分申请人为规避执行风险,委托案外人领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基于已建设并成熟运行的全国执行系统关联查询功能,要求全局干警树立全国一盘棋思维,明确在审核发放每笔执行案款前均要进行全国关联,经查询发现申请人在全国其他法院有保全案件或未执行完毕案件,一律暂缓发放案款,经与其他法院沟通协调后再行审核是否发放。同时明确无非常特殊之原因,不得将案款发放给案外人,以此打消申请人在他案(或诉讼)规避执行的念头。
考虑到执源治理下对小额金融借款或信用卡纠纷启动预查废制度可能导致案款线索发现不了的漏洞,屏山法院所开预查废证明需同步关联查询涉案债务人是否有他案涉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并依职权作出保全,两项举措下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可据以径行出具预查废证明。对于涉金融案件预查废,依职权立执保案件发预查废,便于实现全国关联,同时涉预查废金融执保案件,在保全结案时标注“预查废”字样,以此发现财产线索及时通知金融机构立案执行。 在当前申请人财产线索发现较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利用执行系统全国关联堵住案款发放漏洞,对于平等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失为一项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