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眉山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就申请人某环境检测公司不服被申请人某县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一案赴案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并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听证并发表了意见。
这是自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眉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
听证期间,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积极配合复议听证主持人调查,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陈述、质证,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听证员进行了细致地询问,确保案件审查过程公开透明。
下一步,眉山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工作,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听取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