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后,4月13日上午城南司法所和巾帼志愿者协会、城南街道火车站社区居委会共同在火车站社区居委会儿童服务站,开展了一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治宣讲活动。接受此次法治宣讲教育活动的有一至六年级学生、初中生和部分家长。
活动中,城南司法所所长蒋林锋主要围绕今年发生在全国各地校园霸凌事件,特别是我县近期发生的多名学生围殴、辱骂一名学生事件,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展开宣讲。法制课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和预防措施、处罚,并结合身边的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宣讲。同时特别指出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发生、发现不良行为甚至犯罪时,我们应当怎样做。最后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再对校园霸凌进行强调,告诉参与学生刑法规定的实施暴力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的重伤致残、杀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降到十二周岁,给年满十二周岁的学生敲响了警钟。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使参与活动的学生及家长受益匪浅,有效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年满十二周岁的学生起到了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