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党员干警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3月19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专题学习《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通过读原文、逐条学,对《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让党员干警更加深入细致了解《条例》相关知识,通过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方式,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并做好示范引领。
为加深党员干警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升学习效果,集体学习后,组织党员干警参与线上竞答,通过这次的专题学习,党员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遵守文明规范,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勇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