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2月28日,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召开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行政约谈暨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餐)会。辖区内各集中用餐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计118人参会。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首先通报了过去一段时间针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的结果,指出部分单位存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食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
同时,结合近期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及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后,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集中用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严格执行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制度,每日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每月进行一次调度总结,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使其熟悉并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和要求。
三、规范食品采购。严格执行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和良好的食品安全信誉。
四、规范加工操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操作,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五、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配备足够数量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要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防止二次污染。
六、做好食品留样。学校、养老院等集中用餐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 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七、强化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集中用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守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关乎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集中用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集中用餐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了各方责任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春季校园及其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局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力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沈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