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远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采用“三问、三查、三督促”举措,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为老年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三问”探需,夯实检察履职根基
暖心问需,贴近城乡老人生活。遵循“问民所需、解老所忧”,我院实地走访辖区14个镇、43个村组社区等,以“摆龙门阵”的方式,了解110余名老年人对老年服务和生活环境的实际需求,耐心问询、广泛收集需求意见,切实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办理的靶向性。
细致问养,聚焦服务细枝末节。秉持“问养于细,护老尽心”,走访调查50余家敬老院、医院、便民服务点等单位,向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服务举措、老人数量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要求,重点关注孤寡老人、残障老人服务保障。
务实问政,打通行政协作环节。坚持“问政于实、促行增效”,向多个行政机关了解其职责分工和监管落实,调取养老服务机构清单、养老金发放清单等关键证据材料,同时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打通行政协作不畅症结,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益诉讼工作实效性。如:某敬老院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该院通过衔接多个行政机关,调取相关文件材料,立足公益诉讼职责厘清行政分工,通过释法说理,化解行政监管争议,汇聚多方合力,共护老年人权益。
“三查”排险,筑牢老人安全屏障
严查餐饮质量,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重点关注敬老院食堂、老年人聚集街道的餐饮商铺,重点排查食品经营资质、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仔细查验食品原材料进货采购单据、食物留样备检情况等,促进整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48个。
详查生活环境,守护老年人生活上的安稳。重点排查老年人住宿房间、活动娱乐室、村镇服务点等,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规范配备情况及无障碍设施通道便利情况,促进整改隐患100余处。
细查财产风险,筑牢老年人钱袋子的防线。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排查老年人财产风险问题,从信息源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督促撤回泄漏老年人隐私信息300余条,保障老年人信息安全;督促追回2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1万余元,保护老年人“养老钱”;针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土地荒芜问题,督促治理高标准农田8亩,推动承包大户流转土地代耕代种,在实现土地复垦、保护土地财产的同时,有效增加农村老人收入,多措并举筑牢老年人财产防线。
“三督促”发力,推动整改长效落实
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强力督促全面整改。针对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问题,坚持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10余个部门完善建立信息互享、通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护老年人权益。
持续跟进监督复查,推动整改无死角。针对制发检察建议的案件,杜绝“一发了之”,按照“回头看”要求,逐一跟进复查,针对原问题整改后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函告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持续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如某敬老院消火栓缺失,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我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鉴于被监督单位消防专业能力有限,我院在跟进复查阶段,商请消防安全专业机构为其整改提供专业指导,并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书面函告被监督单位,推动投资20余万元用于安装消火栓、建设消防水池、铺设消防钢管,对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进行全面维修,通过“建议+函告”,消除了长达5年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整改长效有力。为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为老年人营造长期安全、舒心的生活,我院结合案件办理情况,梳理各镇存在的侵害老年人权益共性问题,找准协作发力点,与县民政局会签《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的意见》,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为“老有颐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