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在总结前期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内江经开区司法分局、甜心社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甜心社工)会签《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为科学、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共16条。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市中区检察院负责监督并参与心理矫治工作全过程,经开区司法分局负责心理矫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甜心社工负责提供专业的心理矫治服务。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心理矫治小组,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提供多元心理矫治服务。市中区检察院联合内江经开区司法分局、甜心社工不定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多形式心理矫治服务活动。
四是及时跟踪反馈。市中区检察院及时督促甜心社工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反馈、了解矫治效果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