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健康发展,离不开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管规范。为推进健康内江建设,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市场秩序,完善中医药监管与执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24年3月28日-4月28日,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在开展全市2024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成立了中医药监督执法小组,在各县(市、区)大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协同配合下,有序推进全市2024年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指引(2020版)》及有关中医药服务工作规范、政策文件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询问了解、调阅资料、查看病历等方式,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中药房、煎药室、中医科、康复科等,现场核查了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诊疗,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中医药服务资质,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保管及处方开具、调剂、煎药等过程是否规范合理,配置院内制剂是否按要求备案或取得批准,开展中医特色医疗技术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方面内容。
本次共检查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含内设中医科的医疗机构)。从目前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比较规范。但仍存在部分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强,主要问题表现在个别中药饮片处方未注明用法用量或医师及药学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名或签章、中药房调剂用计量器具未定期校验、中药学人员配备不够、中药饮片验收项目不齐全、中药煎药室设备不全、中医康复治疗项目医师未及时签字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沟通指导,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市支队下一步将加强中医药普法宣传,持续推进中医药服务日常监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择时对问题整改单位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诊疗行为,整治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健康内江建设再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