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干警在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执行过程中,经过夜间7个小时的执行工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法院依法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杨某等八人与宋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经合江法院调解或判决,宋某应分别支付尚欠杨某等人的劳务工资共计26万余元。因宋某未履行义务,杨某等人分别在2018年、2022年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经调查未发现宋某有财产可供执行,且宋某无法联系,案件遂全部终结本次执行。
“法官,我们找到宋某了,现在将他拦住了,你们快来!” 2024年1月19日晚10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杨某电话,表示各申请人一起将宋某拦住了,但宋某扬言没钱履行,无惧法院拘留,希望法官能到场将宋某带回处理。
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现场,并将被执行人宋某传唤至法院。经执行法官向其释法,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后,宋某仍态度蛮横,表示自己没钱,且即使今后有钱也不会履行义务,不愿与各申请人协商履行。因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报告财产的行为,法官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
同时,执行法官告知各申请人,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执行不能”,申请人均表示认可法院的财产调查结果和执行工作:“谢谢法官们,你们尽力了,能在周五的晚上立刻赶到现场我们已经很感谢了!”随后,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对被执行人宋某进行了拘留前体检。体检合格后,执行干警将其送至拘留所内,回到合江已是次日凌晨5点,而这才意味执行干警一天工作的结束。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人民法院在履行司法职能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所致的“执行不能”案件屡见不鲜。为提升申请人对“执行不能”的司法认可度,合江法院执行局建立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对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能够立即出击处置,极大提升了申请人对“执行不能”案件的司法认可度和满意度,用有力措施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