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借给我父亲钱都是情谊,我愿意替他偿还借款本息”,近日,纳溪区法院法官巧妙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被告之子替父偿还全部债务,原告撤回了起诉,该案至此案结事了。
原告陈某与被告梁某系同乡关系。2020年10月,被告梁某以养殖田螺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陈某借款10000元,承诺半年后还款并按月利率3%支付利息。为此,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该款,被告仅陆续偿还了原告2800元。近日,陈某一纸诉状将梁某诉至纳溪区法院。被告梁某人在外地,其在电话中称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且现待业在家没有收入,无力偿还该借款。
承办法官在主持双方电话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告确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现主要靠其在成都经营灯具的儿子梁某某赡养,遂及时调整了调解思路,从其儿子身上寻找突破口。在联系到梁某儿子后,承办法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终梁某儿子决定承担起这份责任,原告也同意让步,仅要求被告偿还8000元即可。被告的儿子代为支付8000元款项后,原告自愿放弃自愿撤回了起诉,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