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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进小区 物业纠纷当场结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艳 赵旭 发布时间:2023-12-03 18:41:33

小区物业服务与每位业主息息相关,可是业主能否因未入住未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拒缴物业费呢?11月30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曾书敏”调解工作室以巡回审理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欠缴物业费的纠纷,业主当场将拖欠3年的物业费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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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收房后,因一直未装修和入住,在物业服务公司催促交纳物业服务费时,业主以未入住小区、目前未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服务公司遂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疏导,公正维护双方权益,指出双方问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业主主动交纳了欠缴的物业费,原告物业公司当场申请撤诉,此案得到妥善解决。

物业纠纷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痛点、热点问题,通过巡回审理,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促进司法公开透明的同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化解物业纠纷、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注入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汪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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