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陈先生来到泸县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房产的继承公证。陈先生所说的房产位于泸县某某镇某某街,是一栋建于解放前、登记在其祖母名下的老房子。
陈先生的家庭情况较为复杂,据了解,陈先生的祖母、父亲与叔叔均相继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离世,同辈兄弟也有人在近几年先后离世,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此项继承公证不止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还存在转继承的情况,牵涉陈先生家庭五代人,继承人多达15人。且陈先生的家人们有的生活在外地,平时聚齐都很困难,更是难以一同到公证处来办理公证。在得知最近陈先生就要过生日,所有继承人都会团聚到他家吃一顿午饭后,公证员决定为当事人陈先生开启公证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在他生日当天中午上门为陈先生一家办理公证。
在陈先生生日当天,泸县公证处公证人员携带相关公证材料前往他家中。表明身份后,公证员与享有房产继承权的继承人依次进行沟通,依法定程序为15位继承人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房产年代久远,陈先生的祖母及父亲、叔叔均离世多年,此项公证取证也十分困难。为查清事实,公证员多方走访、采集证言。公证员找到两名陈先生父母的老邻居,与其沟通交流,进行调查取证,终于确定了需要查清的事实。
此次继承公证的办理,只是泸县公证处切实践行“公证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泸县公证处始终坚持诚信、热情、便民的服务理念,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先后推行并落实“上门服务”、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制”与“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