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赵法官,圆了我的建房梦!辛苦你们了,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执行现场对执行法官说道,近日,叙永法院成功强制腾退某处土地,顺利将地基还给申请执行人,让其圆了建房梦,申请执行人对法官的高效执行表示肯定和感谢。
据悉,申请执行人李某与吴某通过转让方式于2011年8月取得了位于叙永县江门镇新区某处国有商住建设用地,2014年2月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申请执行人在上述土地上修建房屋时,与本案被执行人袁氏兄弟发生纠纷遂停止施工至今。起因是袁氏兄弟在修建自家房屋时,将申请执行人土地范围内部分土地硬化,并阻拦当时准备修建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只得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袁氏兄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清除属于申请执行人李某与吴某位于叙永县江门镇新区某处范围内硬化道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袁氏兄弟仍然拒绝清除硬化道路。2022年7月,申请执行人遂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双方对地界的确认、认可,并对边界划上记号,达成执行和解:双方自行协商或经济补偿,若协商未果,被执行人自行进行清除。但时至2023年8月,被执行人袁氏兄弟仍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共识,申请执行人欲动用挖机和设备在该块建房时,仍遭到了被执行人的阻拦。
出现上述情况后,经申请人申请,叙永法院恢复了对该案的执行。经过研判分析后,法官决定赴现场进行强制腾退,在当地镇、村干部的见证下,涉案地基上的硬化道路被彻底清除。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