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宜宾翠屏法院:高效执行为企解难 感谢信里说满意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彭屏 发布时间:2023-07-31 11:56:03

“贵院高效执行党中央政策方针,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心系小微企业之所想之所急,是我们法治社会中典范执法机构之楷模,高效执法群众满意。”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为涉案企业纾困解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送来感谢信。

472a1041be696d51163e10b07b55004.jpg

宜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买卖建材发生纠纷法院审理后判决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宜宾某商贸公司货款257126.3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法律判决生效后,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宜宾某商贸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2月17日,法院于依法受理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采取了传统调查及网络查控措施,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名单,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一辆,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24万余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和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要承当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将剩余14万元欠款交至法院专款账户。法院随即启动信用修复机制,解除了对企业的查封、冻结和限高、失信名单等措施,让被执行人轻装上阵、恢复正常经营。至此,该案40余万元债权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翠屏区法院高度重视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发,注重护企惠民,对于涉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案件采取理性平和执行,既及时兑现涉案企业的胜诉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企业或个人的实际情况,通过执行和解、执转破、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尽可能帮助因案陷入困境或濒临破产的企业重获新生。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