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兑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2年5月24日前,原告刘某、被告黄某系郎舅关系。2013年被告因建房无款,向原告借款30,000.00元,当时未写借条,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归还了现金13,000元。2022年被告与原告姐姐协议离婚时,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于2022年年底归还借款17,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催促被告还款,被告态度恶劣,为此原告将催款电话录音留存,2023年6月5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
法院受理后,认为案情简单,只是因姻亲关系不存在以后,双方有些和谐,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案件移送到书敏调解室,法官及助理动之以情,动晓之以理做被告工作,被告黄某认识到自己不还钱的行为确实给原告造成了困扰,立即在法官的见证下用现金方式归还了借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说理:民间借贷是人民群众之间的一种相互帮助行为,双方基于感情上的认同和信任,作为借款方应当懂得知恩图报,如期按照借款约定归还借款,而不是借钱是恩人,还钱是仇人,对恶意拖欠甚至赖账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保留诉讼的权利。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丁如林 王芝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