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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却不支付经济补偿款 法院强制执行促履行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余玲 代鹏琳 发布时间:2023-06-12 17:27:23

近日,屏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帮助申请执行人喻某要回了6万元经济补偿款,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喻某的合法权益。

2023年2月,张某以与喻某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屏山法院,要求与喻某离婚,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自愿在离婚后于2023年3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喻某6万元。

调解生效后,因张某逾期未向喻某支付6万元补偿款,喻某遂向屏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因感情破裂导致的离婚,并非有“深仇大恨”,为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决定从调解入手,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被执行人,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够主动来法院了结案件。一开始张某态度强硬,不管执行法官如何解释,就是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决定根据喻某提供的线索利用晚上的时间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找人。为趁热打铁,促进本案快速执结,5月15日晚,执行法官开车前往张某家中找到了张某及其名下的车辆,通过反复劝导,张某打开了“心扉”,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终于,张某承诺第二天筹款给喻某。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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