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黄先生通过服务热线12345反映:其是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山鱼村居民,现不清楚农村的土地是否可以私人之间进行购买。希望告知农村的土地是否可以私人之间进行买卖。
宜宾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收悉后,立即协调双城街道进行处理。双城街道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第一时间派专人与之联系并作出解释:根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因此,农村的土地不可以私人之间进行买卖。经回访,黄先生对处理态度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宜宾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真正做到了便民、为民、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