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先市法庭在天堂坝村村委会巡回审判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通过庭审和庭后调解的方式,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障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余某共有三个子女,原本一直由大儿子负责赡养,大儿子因病去世后,暂时居住在孙子家中,孙子表示自己要外出务工无法随时照顾老人,二儿子与女儿也在赡养问题上产生争议,无奈之下,老人只有将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法官前往老人家中了解情况,并多次与被告沟通,但双方并未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本案系家事纠纷,仅靠一纸判决难以解开家人之间的心结。于是法官决定在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该案,并邀请群众和村社干部旁听庭审,同时还能达到“以案释法”的作用。
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就赡养期限、赡养人的范围有较大的争议。庭审结束后,法官邀请村社干部、双方近亲属,从法、理、情的角度多次耐心劝解被告,一方面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另一方面晓以温情,表示老人已年近百岁,彼此要珍惜在一起的日子和时光,不要因为小矛盾而伤害了亲情。调解过程中,老人的孙子主动表示愿意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共同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最终,在多方调解劝说下,解开了子女的心结,达成一致赡养协议,老人的养老问题得到圆满的处理结果。
(杨祖平 王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