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春光明媚,当事人的心里温暖如春。“非常感谢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和干警们,帮我讨回多年的欠款,了却我的一块心病”凌某高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的说道。
2023年4月24日,在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干警们的努力下,申请人凌某与被执行人四川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2020年3月,四川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雇请凌某负责厂房翻修安全管理并进行垫资。结算后,四川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2020年6月前向凌某支付欠款,到期后四川某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不还,经多次催收无果,凌某于2022年12月向屏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四川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清偿垫付款。法院判决凌某胜诉后,四川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凌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存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本院多次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成某于2023年4月24日到本院,说明了企业已是停业状态,目前较为困难。为能让申请人凌某尽快拿到案款,经执行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全方位的阐述了双方的困难,从中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至此,该案圆满解决。该案的执行在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干警们在执行和解过程中的工作经验,避免了双方矛盾计划,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稳定,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陈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