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原告马黑某某当场向被告李某某退付了彩礼,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离婚。
原告马黑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并于2021年3月29日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婚前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后又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在案件受理后,认真分析案卷材料,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耐心的沟通,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焦点,主动提出解决纠纷的参考方案,积极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原告马黑某某当场向被告李某某退付了彩礼。
马边法院在审理涉少数民族纠纷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保持公正立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吐露心声,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到案结事了。
(王琪 周娟 王君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