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波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申请人周某在某工程公司做工时意外受伤,后经过仲裁裁决该工程公司给付申请人156 885.16元,因该公司到期未履行款项,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对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进行了传唤。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对被执行人某公司合法经营和规避风险提出建议,说明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告知不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法院所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积极引导和警示教育,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随即将所有案款履行完毕。
妥善执结涉民生案件不仅是雷波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风向标”,更密切联系着人民群众直接利益,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最真切、最现实的感受。雷波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利益,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