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刚到上班时间,执行局的电话铃就准时响起,丁某某带着焦急与激动的声音在电话里面传来“喂,你们是执行局吗,我将刘某某找到了,他在中都镇某茶馆,你们快来......”。
案情链接:申请执行人丁某某等7人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中,经法院调解,刘某同意支付申请执行人7人劳务工资1986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拒不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丁某某7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警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法院距离中都镇差不多有100公里且是山路,执行干警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赶过去,遂立即联系中都镇派出所的公安干警协助临控被执行人刘某某。
“你好,屏山法院执行局,这里是中都镇派出所,你局请求协助临控的被执行人已被控制,请尽快派人前来交接”。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中都镇派出所。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并讲明不履行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刘某某迫于法律震慑,表示已认识到自己错误,提出因现在经济困难,表示愿意偿还一部分钱,剩余款项在2023年7月30日前全部履行完毕。最终,经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7名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得益于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配合,执行联动机制优势尽显。下一步,屏山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惩戒机制,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