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这下,我们可以安心过年啦!” 1月11日,两名案件当事人将一面书有“依法保护劳动者 精心呵护农民工”的锦旗送到筠连县法院,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双手,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一项装修工程,随后将该装修工程交由章某、谢某贤负责现场施工,章某、谢某贤先后雇请了8名工人为其施工作业。2021年9月,该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2022年1月,8名工人领到部分工资后便再无下文,经多次催收未果,8名工人遂于近日将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筠连县法院,要求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共差欠的3.8万余元工资,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且年关将至,为了让8名原告尽早领到工钱安心过年,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向被告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可能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原告方的思想工作,让其多考虑被告方的难处,并组织双方针对差欠的工资和利息等问题反复协商。
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同意放弃被告迟延支付差欠工资期间的利息,被告于1月9日在法院调解室内通过现金形式向8名原告支付了差欠的全部工资,并为每人送上200元的慰问金。至此,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圆满化解,为表达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古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