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近日,青神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十余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而使得这场长达十年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11年,申请执行人胡某驾驶摩托车和被执行人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申请执行人受伤住院,后该案经青神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判决,由王某赔偿胡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3.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胡某于2012年申请执行,因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案件执行到位2万元后,王某未再履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自2012年以来,青神法院执行干警并未因案件“终本”而放弃对该案相关执行,近日在执行干警定期对终本案件进行财产查找、线索核查情形之下,该案于2022年11月恢复执行。在此期间,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不动产登记、保险理财产品、车辆登记、证券股票、微信、支付宝等进行财产查询,均无可供执行财产。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激烈,均对本案意见较大,执行法官在做好双方当事人安抚工作的情况下,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经坚持不懈、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分析其中利弊后,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终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当场将剩余的执行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一桩发生在十年前,却牵扯到今的案件得到彻底化解。
(周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