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泸县法院持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一方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兑现,另一方面给予困难企业喘息机会,助其解难脱困。
在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史某彬、袁某群、郭某峰、高某清、罗某建均系泸县某酒企工人,因该酒企经营不善,付不出工人工资,五人向泸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仲裁调解书,该酒企需在限期内支付工资,但其到期却未支付。五名当事人遂向泸县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受理后,泸县法院随即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该酒企的经营确实遇到困难、尚有多处债务需要履行,但其应付工资涉及民生,公民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障。于是承办法官吴比带领其办案团队多次上门,向酒企经营者释法明理,助其厘清该所欠债务的轻重缓急,阐明利害关系,并要求其首先兑现员工工资。同时,法院给予该酒企一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在此期间不予以信用惩戒,让陷入困难的企业能够顺利渡过难关。
近日,该酒企将五人的全部工资及补偿金转入泸县法院案款专户,并对法院给予企业解难帮困表示感激。收到工资的工人们也非常激动,表示如果没有法院的执行,他们的工资不知何时才能到位。
该案的成功办理,兼顾了“保民生”与“护航经济”两件大事,是“司法为民,护航经济”文明善意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取得了群众和企业都满意的“双赢”效果。
(邓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