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通过服务热线12345反映称:2020年9月房屋已经拆迁,当时是货币安置,拆迁时其儿子没有结婚,沙坪街道办拆迁办告知如果其儿子结婚,生育的孩子可以享受拆迁安置,现其儿子结婚并生育有孩子,但却告知无法实行安置政策,希望其孙女得到安置或在新兴村修建房屋。
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收悉后,协调区沙坪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街道用地保障项目二组和街道城管部门对市民反映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据了解:一是现在我街道针对新增人口进行安置的规定是根据宜三江办发〔2021〕79号文件精神,部分征地社的房屋拆迁安置户,在住房安置完毕后依法婚嫁或生育且将新增人口上户在被征地社的在册农业人口,原则上只能在该社耕地或土地被全部征收时才能进行住房安置。若下一次征地时涉及征收该户承包责任地的,该新增人员可申请提前安置;二是根据《三江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相关要求,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只有一个子女或虽有多个子女但均未达婚龄,与父母分户申请建住宅的,不允许审批村民建房。经回访,工作人员耐心详细向市民解释安置政策,最后市民对此表示了认可。
今年以来,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