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大量的川籍农民工涌入东南沿海地区。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有序发展,2015年1月,泸县率先在广东中山市设立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外工作站,泸县司法局先后派出两名具有丰富的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在职在编人员担任工作站站长并驻粤开展涉川籍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来粵务工人群撑起了一片“法治绿荫”。
【工作举措】
一、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
中山工作站通过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待当事人法律需求;规范的法律用语,保障当事人来访得到合理合法解答;及时处理当事人请求,确保当事人及时维权;录入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报送精准、档案规范归档等多方面建立了工作人员日常值班、文明接待、提供援助程序规范、案件及时录入平台、资料归档、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
二、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工作站始终把法治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定期到川籍在粤农民工聚居区开展法治宣传,以中山泸州商会为依托,结合商会会议室建成法治教育阵地,为川籍在粤农民工举办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交通安全法等专题讲座法治培训,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有奖竞猜、结合身边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让川籍在粤农民工不断提升维权意识。
三、全方位开展法律援助
工作站始终以为川籍在粤农民工排忧解难,做农民工娘家贴心人为工作原则,全方位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解决川籍在粤农民工 “急、难、愁、盼”问题,让其在外安心务工,快乐挣钱。
老板欠薪,工作站讨回血汗钱
泸县兆雅镇燕岩村胡某、玄滩镇黄泥村罗某等10位农民工在广东省中山市三角南水工业园区某制衣厂务工共计60000余元工资被拖欠。被欠薪的农民工多次与该制衣厂老板梁某协商,找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均被以无钱为由未得到落实。2020年7月12日与农民工们一行来到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办公室进行咨询。工作站了解了情况后,当即受理,决定及时展开调解工作。
在工作人员连续三次通知梁某后,梁某均以种种理由搪塞。7月15日,工作站工作人员驱车赶往梁某处,对其进行以案释法,指出老板欠薪行为的错误,要求梁某换位思考,同时指出恶意欠薪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说服了梁某,7月18日上午11时30分,10位被欠薪农民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全部到位。
农民工作业意外,工作站为其讨赔偿
2019年9月,泸县民工高某在中山市某住宅楼三层外墙贴砖工程施工中,不慎高空坠落,经多部位多次手术后于2020年3月出院。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高某构成一级伤残。面对巨额的后续治疗费及前期所花费金额无人承担,高某家属找到了中山站,寻求帮助。
在了解事件发生的具体过程后,2020年6月,在工作人员主持和多次座谈协商下,高某、业主陆某、施工方胥某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根据广东省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项目、标准,形成残疾赔偿金、终生护理费等13项合计为2076335.79元。业主陆某按损失总额的70%赔偿,施工方负责人胥某按损失总额的20%赔偿,伤者自行承担损失总额10%。一件涉案金额高达二百余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工作成果】
经过工作站历任异地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者们持续不断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工作站的工作得到了泸粤两地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川籍在粤农民工的广泛认可和信任,《中山日报》《四川日报》《泸州日报》以及相关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相关典型案例和事迹,为川籍在粤农民工维权工作进行点赞。
2021年,工作站将办理的3件案例申报参选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首届农民工维权保障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胡某等10位农民工讨薪案例”被评为二等奖,“胡某友七车相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被评为三等奖。高某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例于2020年度被收入国家案例库。《川籍在粤农民工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致死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即胡某友七车相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申报四川省委政法委开展的“五年百家”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在泸州市委政法委案例初选中已入围。
截至目前,中山工作站共为川籍在粤农民工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其中,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00余人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引导当事人到工作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近200件,举办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0份,调解纠纷50余件,代书各类法律文书100余份,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约2亿元。仅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的三年里,就接待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867人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件,引导当事人到工作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近89件,举办法治宣传活动3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3900份,调解纠纷38件,代书各类法律文书78余份,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约1.67亿元。
(张裕泉 段莹莹)